English| 旧版回顾| 电子邮件| 维护邮箱   中国政府网
热词:
 
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国土资源部关于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函
2017-06-30 | 来源: 规划司 | 【 】【打印】【关闭

国土资函〔2017〕357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有关指标调整的请示》(赣府文〔2016〕94号)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江西省及南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印送给你们,请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总量指标和调整原则,抓紧推进省级以下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要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按照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要求,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以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健全人地挂钩机制为着力点,优化用地布局和结构,划定建设用地管制边界,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

  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经批准后,请于2017年11月底前将规划数据库统一整理汇交到我部。

2017年6月14日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发言最多为2000字符
    
 
  相关文档  
· 国土资源部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函
· 国土资源部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函
· 国土资源部关于辽宁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函
· 国土资源部关于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函
· 国土资源部关于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函
· 国土资源部关于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