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国土资源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厅各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经研究,并经中共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同意(苏委工复〔2017〕225号):
朱万江同志任中共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土地开发整理处副处长职务;
李万松同志任中共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江苏省土地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党组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