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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抗法背后的制度之失
2012-05-29 | 作者: 吴强华 |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 【 】【打印】【关闭

  笔者曾在《用鲜血捍卫红线》一文中,对“曾森林被打事件”进行了深入报道,并表达了基层执法人员的担心:还会不会有下一个“曾森林”?

  痛心的是,短短一年零一天,在如此巧合的时间节点,出现了“曾森林被打事件”的升级版——“张波遇害事件”。

  对张波同志的遇害,依法惩治凶手、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我们更应该化悲痛为力量,检讨现行制度之失,避免“下一个张波”的出现。

  在采访“曾森林被打事件”过程中笔者发现,单一的暴力抗法事件,或由很多偶然因素诱发,如村民的个人素质、法律意识乃至家庭背景等。然而,偶发因素背后,有一道道必然的“制度门”,隔断了国土执法人员与群众之间的“鱼水情”。

  随着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建房需求大幅增加。受现行规划、计划制约,很多地方已经出现农民建房无地的情形。而软弱的执法手段,形成了“法不责众”的恶性循环,客观上造成了执法不公。在曾森林被打前,违法建房者左晓春就理直气壮地拒绝停工:“别人建好了才批,我为什么不能建好了再批?”

  更为迫切的问题是,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无论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一律拆除”这一单一的查处方式,将执法人员推向了矛盾的最前沿。对于一辈子只为一栋房子奔波的农民而言,“一律拆除”带来的是毁灭性打击,极易诱发不稳定因素,将违法者逼向暴力抗法的边缘。

  破解宅基地管理和执法困局,事关农村和谐稳定,攸关国土执法人员生命安危。愿曾森林、张波的鲜血,能加速“拆除”割裂“鱼水情”的“制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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