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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群副主任委员在换届会议上的发言
2013-05-21 | 作者: | 来源: 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 【 】【打印】【关闭

尊敬的汪民副部长,各位同仁,朋友们:

  第二届国家古生物化石保护专家委员会今天正式成立,我首先代表中国古生物学界的专家代表,感谢国土资源部对我们的聘任,我们非常高兴参与国家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工作。《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于2011年正式实施以来,国土资源部非常重视,相继出台了《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家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和《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首批)》等文件,并组织全国国土资源部门的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为推进我国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工作做出了贡献。古生物化石的保护与科学研究是密不可分的,作为古生物研究的专业人员,我们非常赞同和支持保护工作以及“科研促进保护、保护推动科研”的精神。古生物化石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保护有利于有限化石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古生物研究在国际上的水平,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古生物作为科普资源的重要作用。

  中国古生物学经过几代人的探索和奋斗,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科学影响。着名的云南澄江生物群的发现和研究、辽西热河生物群的研究进展、国际年代地层学“金钉子”的建立等一批重大古生物学及相关领域的成果,引起了国内外科学界和民众的广泛兴趣。这些成果的取得得益于我国丰富的古生物化石资源以及古生物学人的共同努力。因此,从一个科学研究者的角度,我们支持古生物化石的合理保护和利用,特别赞成我们的保护工作宗旨-是为了促进古生物研究。古生物研究的重要进展可进一步促进化石科普事业,提升人们对于化石的鉴赏水平,对于化石能源和沉积矿产的勘探、开发和利用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过去几年中,我们古生物学界的专业人员积极参与全国化石保护工作,包括有关文件的起草、咨询和培训工作。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和国家古生物化石保护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人员,为贯彻和落实、执行《条例》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他们积极发动和联系古生物学家的专业人员,进行调研、化石资源调查、普及古生物学知识,提高了全社会的化石保护意识。同时也为古生物研究、科普和知识传播等事业,提供了支持和保障。我谨代表中国古生物学界的同行,向他们的辛勤有益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希望,在国土资源部的领导下,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不断科学发展,古生物专业人员将一如既往地发挥我们应有的作用,为化石保护工作、为科学传播工作、为攀登古生物研究的新的科学高峰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中国古生物学会理事长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所长 杨群

汪民主任在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换届会议上的讲话
2013-05-21 | 作者: | 来源: 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 【 】【打印】【关闭

各位专家,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换届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首届委员会工作,成立第二届委员会,明确下一步工作要求。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土资源部,向为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作出贡献的各位专家学者,致以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三年来,首届专家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始终以古生物化石保护为己任,依法依规,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在规范古生物化石发掘、收藏、流通和进出境管理、完善古生物化石保护政策制度、推进古生物化石保护基础性研究、科普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着成绩,作出了突出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积极推进相关法规、保护标准的制定工作

  一是参与制定《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010年,《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后,为细化《条例》,专家委员会多次召开咨询研讨会、座谈会和征求意见会,赴全国各地实地考察,听取意见,研究制定了《实施办法》初稿,为2012年《办法》的出台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是制定《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和《首批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为落实《条例》关于实行分类分级保护管理的规定,专家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在总结多年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制定了《分级标准》和《重点保护名录》,于2012年1月以部文下发全国,为古生物化石发掘和进出境的规范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研究》。规划是有序开展化石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近两年来,专家委员会开展了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研究,编制《省级规划编制指南》,选取云南等6个重点省份,开展省级保护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大体摸清了试点省份的古生物化石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总结提出了保护、研究和利用的对策建议,为编制《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四是组织制定《古生物化石标本数据库建设标准》。从2011年开始,专家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历时两年多,制定了《古生物化石标本数据库建设标准》标准,开发了全国古生物化石标本登记管理数据库平台,初步实现了全国各地化石标本的动态管理。

  (二)认真履行发掘评审、化石鉴定职责

  首届专家委员会成立以来,在发掘评审,进出境、海关截获、流失海外的化石鉴定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严把技术关口,保障化石发掘规范管理。3年来,专家委员会先后对辽宁、内蒙古、河北、山东、江西、云南、新疆、北京、宁夏、山西、重庆等省(区、市)提交的20多份申请发掘化石的一表三方案(申请表、化石发掘方案、标本保存方案、生态环境恢复方案)进行了认真评审,从发掘技术、标本保管、环境恢复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确保了古生物化石的科学发掘、合理发掘,提高了化石发掘的完整率,有效保护了古生物化石,促进了发掘工作的规范管理,

  二是认真鉴定核查,严防化石流失。3年来,专家委员会先后对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北京自然博物馆、天津自然博物馆、重庆自然博物馆、自贡恐龙博物馆、禄丰恐龙馆、河南省地质博物馆、甘肃地质博物馆、山东诸城恐龙博物馆等单位的化石出境展览与合作研究进行出境鉴定和复进境核查,确保了出境化石的回归;对上海、深圳、天津等海关截获的古生物化石进行了鉴定,有效扼制了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走私流。2011年7月,专家委员会还远赴加拿大鉴定了国外查获的中国化石,为追回流失国外的化石作出了贡献。

  (三)主动开展技术咨询、业务培训和科普宣传活动

  在技术咨询方面,专家委员会赴全国各地,为古生物化石产地、收藏单位、地方管理部门、科研单位等提供了大量技术咨询服务。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或参与了一些较大规模专家咨询会、研讨会,如“山东诸城恐龙产地保护专家咨询会”、“山东莱阳恐龙产地保护规划编制专家咨询会”、“黑龙江伊春地质古生物国际学术研讨会”等。

  在业务培训方面,专家委员会先后在北京、哈尔滨、厦门、银川、成都举办了以古生物化石保护为主题的培训班,培训学员约500人次。2013年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联合开设有40多名学员参加的地质环境领域工程硕士班,主攻方向是古生物化石保护。

  在科普宣传方面,专家委员会先后参与组织了浙江“恐龙宝宝回家了”、“辽宁建昌古生物化石进京特展”、“庆祝《条例》施行一周年古生物化石保护回顾展”;编辑了多期《化石保护与研究通讯》,建立了“古生物化石网站”,出版了以古生物化石为主题的《它们》、《史前帝国》、《恐龙秘史》、《恐龙画报》等科普读物。

  总体上看,近几年来,在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进展顺利。尤其是《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和《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相继出台,极大促进和规范了古生物化石保护与发掘利用。但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新问题的出现,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古生物化石违法发掘和倒卖走私现象依然存在。目前,在我国部分古生物化石资源丰富的省份,违法发掘古生物化石现象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当地古生物化石资源、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随着古生物化石经济价值的不断升温,一些化石贩子为牟取暴利非法倒买倒卖,将稀有珍贵化石走私国外,且走私手段不断翻新,给国家造成损失。

  二是古生物化石市场管理不够规范,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我国允许非重点保护的一般化石进入市场,但部分商户表面上出售的是一般化石,背后交易的却是国家重点保护化石,市场监管还不够到位。目前,绝大部分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还没有建立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机构,没有专职从事化石保护与管理工作的人员。管理机构和人员还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

  三是古生物化石保护长期缺乏相应资金支持。虽然《条例》实施后,国家加大了支持力度,但由于我国古生物化石丰富,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任务很重,经费缺口较大。

  四是古生物化石保护尚未引起社会足够的关注。由于《条例》的实施时间不长,落实工作刚刚起步,社会对古生物化石保护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政策法规了解不多,缺乏古生物化石基本知识和保护意识。

  就专家委员会本身而言,还存在社会影响力较小、地方专家委员会不健全、专家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

  对以上问题和困难,国土资源部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也希望各位专家携手共同推进。

  刚才,关凤峻同志宣读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第二届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新一届专家委员会由65名委员和10名顾问组成,与上一届相比,涉及的部门更多、地区更广、专业更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为做好新一届委员会工作,下面我谈几点要求。

  一是要认真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切实履行职责。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是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最高层次的科学决策咨询机构,各位专家都是古生物化石研究领域的权威专家和各相关部门管理经验丰富的负责同志,肩负着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科学有效实施的重任。《条例》和《实施办法》赋予了各位专家为古生物化石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制定提供咨询,对古生物化石保护进行相关审查鉴定,以及推广普及古生物化石知识等职责,我们一定要切实履行好这些职责,从各自专业的角度做好业务配合,保证主管部门顺利行使各项职能,努力当好政府管理的参谋与帮手。

  二是要规范工作程序,严守办事原则。古生物化石发掘、收藏、流通和进出境等环节的管理是古生物化石保护的核心工作,各位专家在相关评审、鉴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扮演着关键角色。要进一步规范专家参与评审、鉴定的工作程序,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公正透明。也希望各位专家以国家利益为重,始终把促进古生物化石保护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守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要求,切实遵守古生物化石相关评审、鉴定工作的法定程序,实事求是,严格把关,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维护专家委员会的良好形象,提高专家委员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是要加强宣传培训,普及化石知识。各位委员要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推动古生物化石保护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推广普及,既当专业上的指导员,又当普及知识的宣传员;要积极向各级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有针对性地举办培训班,广泛促进各有关方面提高认识、强化意识、掌握知识;要积极组织开展以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鉴定和科普为主题的各种研讨会、交流会,充分发挥专家的权威作用,提高公众对古生物化石保护的参与度和关注度。

  四是要加强国际交流,拓宽工作平台。古生物化石资源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保护和合理利用古生物化石资源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当前,世界各国对古生物化石保护越来越重视,很多化石资源丰富的国家积累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并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借鉴。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学科和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国际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和学术交流等各项活动,建立与国外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交流平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五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服务协调。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是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起着上传下达、承上启下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发挥好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工作至关重要。第一,委员会办公室要尽快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要按照学科方向建立专家库,通过网站等渠道适当公布专家基本信息,扩大对专家委员会的宣传。第二,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专家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关心专家们的工作,重视专家们的意见,及时把专家意见和建议反馈主管部门,同时也要及时将有关政策制度措施与专家沟通,切实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第三,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自身规范管理,制订完善工作准则和管理制度,细化相关鉴定、评审、咨询的工作流程,及时将有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备案、归档。

  同志们,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切实保护弥足珍贵的古生物化石资源,我们一定要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为古生物化石保护贡献力量,努力开创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谢谢大家!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主任  汪民

专家参与《实施办法》的制订

2012年12月27日,国土资源部举行《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

专家对《古生物化石保护名录》(首批)进行论证

“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研究”项目组举行了多次由主管部门、化石产地、收藏单位和专家参加的专家咨询会

2012年1月,国土资源部发布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相关标准及第一批保护名录

2012年7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省级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

 全国古生物化石标本数据库投入试运行

“古生物化石标本数据库建设”项目组研究起草了由多个信息基本数据集组成的数据库建设标准(项目组试行)

技术人员在试点单位部署标本数据库系统

专家对新疆鄯善化石发掘申请进行评审

发掘团队在新疆鄯善发现我国侏罗纪最大的恐龙化石

汪民:开启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的新里程
2011-10-08 | 作者: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汪民 | 来源: | 【 】【打印】【关闭

  一、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

  我国化石资源丰富,分布广泛,是世界上少有的古生物化石种类齐全、数量众多的国家之一,是名副其实的古生物化石大国。多年来,国土资源部一直高度重视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工作,将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的大力协助下取得了长足进展。

  一是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走向法治化轨道。为促进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2002年7月,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古生物化石发掘、进出境等管理制度,实施以来,在促进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国土资源部与国务院法制办密切配合,经多方征求意见,几易其稿,出台了《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这部行政法规,使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向法治化的轨道迈上了一大步。目前,我们正在编制与《条例》配套的《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和《古生物化石保护名录》等部门规章,以保证《条例》的顺利实施。

  二是加强了对古生物化石产地和化石标本的保护管理。对国家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建立了5个国家级保护区和17个国家地质公园;对一般化石集中产地,建立了23个省级保护区和7个省级地质公园。从2003年以来,在国家地质遗迹保护专项经费中安排了3.01亿元,用于古生物化石保护区和古生物化石类国家地质公园的保护工程建设。近几年来,我国陆续建立了云南禄丰、山东诸城、宁夏灵武、辽宁朝阳、贵州关岭等化石原址博物馆,建立了辽宁本溪、黑龙江嘉荫、甘肃和政等17个地质公园古生物化石博物馆,有效地保护了近年来发现和采集的古生物化石。

  三是初步建立了多项监管制度。初步建立了采掘许可制度、进出境许可制度、收藏统计制度和市场管理制度。这些制度的初步建立,有效地制止了古生物化石乱采滥挖和贩卖走私行为,维护了出入境和市场秩序,也为《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的制定提供了成熟的经验。

  四是追缴了一大批流失国外的古生物化石,查获了多起走私化石事件。近3年来,在外交、海关等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先后从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意大利追回我国流失国外的古生物化石5000多件,多数是我国列为重点保护的化石,如恐龙骨骼化石、恐龙蛋化石、剑齿虎头骨化石、鹦鹉嘴龙头骨化石等。另外,在我国海关的协助下,近3年来,8次从深圳、上海、天津、北京等海关截获非法出境的古生物化石1345件,2008年从深圳海关截获的圣贤孔子鸟化石,体形完整,骨骼、羽毛清晰,是十分罕见的国家重点保护化石,经专家鉴定相当于国家一级文物,非法携带者受到应得的惩罚。

  五是开展了科普教育,提高了公众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意识。为宣传古生物化石的珍贵价值,宣传保护化石的重大意义,在全国建立了6个古生物科普教育基地;印制了上万册古生物化石科普读物和宣传材料;印制了几万份保护古生物化石张贴画。特别是2010年,借助世博会这个世界级的平台,由国土资源部和辽宁省政府联合在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了“中国辽宁古生物化石精品展”。展览受到各级领导和中外宾客的广泛欢迎和赞誉,温家宝、李长春、李克强等国家领导人亲临参观指导,接待中外宾客约115万人次,发放古生物化石科普宣传资料近百万份,唤醒人类珍惜地球、保护化石资源。这次展览向世界展示了我国在古生物学研究方面的辉煌成就,弘扬了我国地质遗产文化,普及了古生物化石知识,宣传了中国政府在古生物化石保护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六是成立了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为化石保护工作增加了经费渠道。2009年3月,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登记,由国土资源部主管,成立了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两年来,该基金会募集资金1800多万元,用于科普活动、资助奖励和交流合作等公益事业,有力促进了地球科学和古生物学的研究与科学普及工作。

  尽管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过去欠账较多,且新问题又不断涌现,所以,当前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古生物化石乱采滥挖现象仍然严重。目前,我国有十几个省区乱采滥挖古生物化石现象比较严重,古生物化石的乱采滥挖严重破坏了当地的化石资源、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

  二是古生物化石倒卖、走私行为屡禁不止。近年来,随着古生物化石收藏热的出现,古生物化石的经济价值不断显现,一些化石贩子为牟取暴利非法倒买倒卖,将一些价值连城的稀有珍贵化石走私国外,且走私手段不断翻新。

  三是市场管理不够规范。我国允许非重点保护的一般化石进入市场,但部分商户表面上出售的是一般化石,而背后交易的却是国家重点保护化石。

  四是古生物化石长期缺乏专项财政支持,化石资源调查工作薄弱,家底不清;古生物化石保护缺少合理规划,手段落后,措施不力。

  因此,古生物化石保护形势十分严峻,困难很多。古生物化石保护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古生物化石的发掘、收藏、进出境等各个环节都需要古生物化石专家的技术把关。所以,做好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需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这也是国土资源部要成立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重要原因。

 

  二、切实履行职责,当好政府参谋

  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是在国土资源部领导下,由中国科学院、教育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海关总署和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和单位的专家组成,是为国土资源部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以及促进古生物化石的科学研究、科学普及和合理利用提供技术支撑的组织。其工作宗旨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公正、公平地开展古生物化石鉴定、评审工作;为政府部门的管理当好工作参谋,提供技术支撑;为保护好国家化石资源、为维护国家利益贡献力量!

  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肩负着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科学有效实施的重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为国家制定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提出建议;审定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的技术标准、准则、指南等规范性技术文件;拟定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负责建立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的咨询指导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发掘、出入境申请的评审;负责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鉴定以及分类分级和价值评估工作;开展学术研究,推广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鉴定、培训,普及化石科学知识。我们一定要切实履行好这些职责,做好工作,不辱使命。

  多年来,古生物专家在各自的岗位上为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咨询机制和建议渠道,制约了古生物专家为政府管理服务发挥聪明才智,制约了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的发展。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成立为专家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组织保障,有利于更好地汲取各位专家的经验和智慧,有利于使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眼界更宽、思路更广、方向更明,有利于更准确地把握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的自然规律,有利于提升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的科学决策水平,也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做好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国土资源部寄希望于各位专家当好助手、当好参谋。

 

  三、对专家委员会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是各位委员要加强学习,准确把握《条例》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做执行《条例》的模范。《条例》是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的行政法规,涵盖广泛、内容丰富。条文内容涉及古生物化石的保护范围、原则,古生物发掘、收藏、进出境等与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各个方面,既有政策措施,又有制度保障,既总结了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的实践,也借鉴了国外先进经验,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握重点、严格遵守,争做执行《条例》的模范。

  二是为做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献计献策,成为政府管理的好参谋好帮手。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制定,都需要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专家的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至关重要。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是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最高层次的科学决策咨询机构,各位委员要么是古生物化石研究领域的权威、知名学者,要么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者,应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的各项工作献计献策,着力解决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履行职责,当好政府管理的得力助手。

  三是按科学办事,坚守公平公正原则,提高公信力和权威性。专家委员会在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的各项工作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影响深远、责任重大。希望各位委员以国家利益为重,始终把促进古生物化石保护事业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贯彻落实《条例》切实有效保护古生物化石为己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按照《条例》要求,严格遵守评审、鉴定等环节的法定程序,坚守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讲交情关系,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切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维护专家委员会的良好形象,提高公信力和权威性。

  四是严格执行专家委员会章程。《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章程》是根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和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为加强古生物化石资源的保护管理,促进古生物化石科学研究与科普宣传,规范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而制定的。《章程》明确了专家委员会的宗旨、组织机构、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委员的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是专家委员会的行为规范,是专家委员会开展工作的基本准则,也是专家委员会在思想上统一和行动上一致的重要保证。各位委员要认真学习,按《章程》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五是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专家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由国土资源部直接管理,挂靠中国地质博物馆,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办公室要做好组织专家进行古生物化石评审、鉴定、咨询、培训等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要认真做好工作计划,统筹考虑,重点安排,为专家履行职责提供便利;要保持与各位专家的良好沟通,充分重视并及时反映专家的意见建议;要加强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专家委员会工作的协调有序运转。

  为了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切实有效的保护我国宝贵的古生物化石资源,我们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按照《条例》、《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章程》以及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准确把握定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的各项工作,共同把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根据汪民同志在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成立暨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座谈会上的讲话稿整理)

 

 
关凤峻: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回顾与展望
2011-10-08 | 作者: | 来源: | 【 】【打印】【关闭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关凤峻司长就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答记者问

 

  问:请关司长简要介绍一下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现状

  :多年来,国土资源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将古生物化石保护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取得可喜的成绩。一是积极推进法制化管理。国土资源部于2002年出台了《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国务院于2010年出台了《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使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真正走向法治化轨道。二是以建立古生物类国家级、省级保护区和地质公园的形式,加强了对古生物化石产地的保护;以建立古生物博物馆的形式加强了对古生物化石标本的保护。三是初步建立了发掘许可、出入境许可、收藏统计、市场管理等制度,有效遏制了古生物化石违法发掘和走私行为,维护了出入境和市场秩序。四是成立了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保障了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五是积极追索流失国外的古生物化石。近几年先后从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意大利等国追回我国流失国外的古生物化石6000多件。六是成功举办了2010年上海世博会“中国辽宁古生物化石精品展”,向世界展示了我国在古生物学方面的研究成就,宣传了我国政府在古生物化石保护方面的突出贡献。七是成立了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进一步拓宽了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经费的来源渠道。

  尽管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过去欠账太多,且新问题又不断涌现,所以目前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个别地方违法发掘的现象时有发生,走私行为还在一定程度存在。

  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施行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工作有哪些指导意义?

  答:《条例》的施行对我国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明确了管理对象。古生物化石保护的对象既包括赋存于地层中的动物和植物的实体化石,也包括动植物遗留下的足迹、印模、粪便等遗迹化石。这些化石又根据科学研究价值和稀有程度分为重点保护化石和一般保护化石。二是明确了管理方式。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分为产地保护和标本保护两方面。对于产地保护,《条例》规定对重点保护化石集中的区域,应当建立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一般保护化石集中的区域,同时又发现重点保护化石的,应当建立地方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对于标本保护,《条例》规定了化石发掘、收藏、市场、进出境等多方面的管理制度。古生物化石的发掘、出入境必须经国土资源部门的批准,古生物化石的收藏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同时规定国家重点保护化石不得买卖。三是明确了管理主体。一方面是部门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同时规定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古生物化石保护的有关工作;另一方面是分级管理,重点化石的保护管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一般化石的保护管理由地方国土资源部门负责。

  问:目前,在我国,盗采盗挖古生物化石的现象是否存在,条例的出台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有何现实意义?古生物化石保护方面过去和现在有哪些不同?

  答:随着古生物化石收藏热的出现,古生物化石的经济价值不断显现。由于经济利益驱动,目前盗采盗挖的现象在个别地方依然存在。《条例》的出台,为盗采盗挖问题的解决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和制度保障,我们深信随着《条例》的不断落实,盗采盗挖现象会逐步消失。

  《条例》出台的现实意义就在于它将使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走向法制化的道路,使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有了国家层次上的工作依据和准则,对于规范化石发掘、收藏、市场、出入境行为将起到重要保障作用。这也正是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现在与过去不同的地方,也就是说,现在的保护工作有法可依了。

  问:在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存在哪些难点?全力去保护古生物化石产地和标本的意义在哪里?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对科研的影响以及假化石的危害?

  答: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难点:一是化石产地点多面广,违法挖掘的监管工作难度很大;二是严重缺乏管理机构和人员,全国31个省区市有30个无专门的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数量极少,管理机构和人员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求;三是古生物化石专业性很强,一般人员很难区分化石的真伪,这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四是古生物化石资源不清,合理保护缺少规划。

  国土资源部近年来克服种种困难,在古生物化石产地和标本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建立了5个国家级保护区、17个国家地质公园、 23个省级保护区和7个省级地质公园,在中央财政中投入3亿多元安排了71个古生物化石产地保护项目,加强了对古生物化石产地的保护;建立了17个地质公园古生物化石博物馆,有效地保护了近年来发现和采集的古生物化石。

  国土资源部之所以重视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是因为古生物化石有重要的科研和实用价值:它是确定相对地质年代的主要依据,是划分对比地层的主要依据,是识别古代生物世界的窗口,是研究生命起源与演化的直接证据,是寻找多种沉积矿床的标示,也是研究地质历史时期气候变化的佐证。保护好古生物化石,才能保障科学研究的真实性,才能避免假化石鱼目混珠地进入科研领域。

  问:请您谈谈成立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意义?

  答: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专业性强,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是做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的重要保障。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成立为专家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组织保障,有利于更好地汲取各位专家的经验和智慧,有利于使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眼界更宽、思路更广、方向更明,有利于更准确地把握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的自然规律,有利于提升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的科学决策水平,也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做好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

  问: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工作任重道远,那么,下一步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怎样才能达到理想的目标?具体到哪些工作?

  答:下一步的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编制与《条例》配套的部门规章。制定《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全面细化落实《条例》规定。

  二是编制规划,确保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开展古生物化石资源调查,增设一批古生物化石保护区或地质公园,提高部分古生物化石保护区的级别,建设古生物化石保护区网络。

  三是摸清家底,建立化石保护数据库。对全国重点古生物化石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全国重点古生物化石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

  四加大投入,提高古生物化石保护的财政保障。加大对古生物化石保护区和地质公园建设的投入,加大对古生物化石博物馆建设的投入,加大对古生物化石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加大对古生物化石保护和《条例》宣传的投入。

  五是加强督察,建立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监督机制。对照《条例》,检查在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不断提高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

  六是依靠专家,增强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的技术支撑。充分发挥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为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贾跃明:规范管理 强化服务
2011-10-08 | 作者: 中国地质博物馆馆长 贾跃明 | 来源: | 【 】【打印】【关闭

 

   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古生物化石的保护管理、科学研究、开发利用及科普宣传有了坚实的后盾。特别是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更是提供了法规保障。贯彻落实《条例》是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国土资源部领导下,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的工作顺利有序地展开。办公室围绕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与枢纽的作用,上传下达,承上启下,围绕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工作组织专家提出决策建议。既要充分发挥专家的学科优势,又要热忱地为专家服务,还要面向社会,做好相关宣传、咨询和信息交流工作。落实到办公室的具体运作上,就是规范管理,强化服务。

  一、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是一项长期的、细致的工作,关键在落实。目前,《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征求意见稿已完成。为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办公室还组织专家研究制订出“《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条文释义”,开展了与之配套的“三个办法”,即《古生物化石收藏管理办法》、《古生物化石进出境管理办法》和《古生物化石发掘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

  二、组织做好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研究及相关基础性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为启动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我们积极申请并开展了《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研究》、《全国重要古生物化石典型标本调查与数据库建设》和《古生物化石名录》三个项目。其中,《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研究》立足于主管部门对全国古生物化石的长远保护和管理需求,开展中长期规划研究。目前该项目已经选择贵州、山东、甘肃、辽宁和云南等5省作为试点。通过项目外协方式先期编制省级规划研究,随后将在全国展开省级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为主管部门提供全国保护规划建议。《全国重要古生物化石典型标本调查与数据库建设》以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为出发点,同时考虑科研、科普的需要,先期选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重要化石标本作为数据库的试点数据,然后再通过后续项目的积累,保证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全国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标本的现状,在通过审批的前提下,服务于科研与科普工作。

  《古生物化石名录》则依据《条例》分级管理的规定,对化石标本进行分类研究,为主管部门开展保护与管理提供依据。我们还将进行“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古生物化石科普教育”,“古生物化石科学研究”和“古生物化石开发利用”等专题研究。

  三、认真履行管理与服务的职责

  办公室在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管理方面,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协助履行古生物化石发掘、出入境审批,以及罚没化石鉴定与处置等各项行政管理,严格按照《条例》的审批职责和程序,做好业务配合工作,保证主管部门顺利行使各项职能。办公室曾先后组织专家对上海、深圳海关截获的古生物化石进行了鉴定;对自贡恐龙博物馆、浙江省博物馆、内蒙等出境参展化石进行了鉴定;对河南、山西和山东等省古生物化石发掘申请进行了评审。

  要逐步完善对专家的信息和事务管理,办公室正在着手建立专家信息库,按照专家学科和研究方向建立古脊椎、无脊椎、古植物、保护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制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和《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章程》;拟通过网站等公布专家基本信息,扩大对专家委员会的宣传并接受社会监督等。

  二是加强办公室自身的规范管理,制定办公室工作准则、办公室文件管理流程等。办公室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海关等部门鉴定、评审、咨询任务后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汇报落实;严格依照国家有关鉴定、评审、咨询和培训的程序开展工作;在时限内将鉴定、评审意见或论证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及时将有关鉴定、评审、咨询和培训的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服务工作要面向三个不同层面展开:首先是要为专家做好服务,及时掌握专家考察信息,科研成果,工作动态,并为专家做好协调组织工作的同时关心专家们的生活,在办公室为专家营造出一个“专家之家”,如2011年是李廷栋院士的80华诞,办公室同志前去参加寿辰庆祝活动,并送去衷心祝福。

  其次是为全国古生物化石各级主管部门和保护单位、标本收藏单位(博物馆)做好咨询服务。除了上传下达、统筹管理、沟通合作外,还要为科研院所学术交流、技术协作、成果推广做好服务性工作。

  第三是要为日益壮大的“化石从业者”队伍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与服务。这些年随着化石收藏价值的不断飙升,已经在社会上形成了以化石为主体的产业。如何正确引导从业者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在推动化石经济的同时,尽可能有效保护化石,也需要办公室提升服务理念,不断发布和解读国家政策,管理条例和相关信息。

  四、策划组织专题活动,加强考察调研和学术交流

  古生物化石科学研究领域非常广阔,十分活跃,组织专家开展考察调研和学术交流活动也是一项重要任务。办公室先后组织专家参加了“山东诸城国际研讨会”、“蓝田古生物现场研讨会”、“中国古生物学会年会”、“辽宁古生物化石博物馆开馆”等学术交流活动。

  开展专家委员会会徽的征集工作。为了增进大众对于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的关注,促进古生物化石知识的普及,树立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形象,办公室于2010年4月向全社会开展了专家委员会会徽征集活动。征集活动发布后,办公室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很多参赛作品。经过认真讨论和修改,最终定稿(见下图)。

 

 

  五、做好宣传工作,加强信息社会化服务

  自《条例》颁布以来,及时宣传贯彻落实,扩大宣传发布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工作现状,加强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当务之急是建立国家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官方网站。在多种报刊专版全文刊发《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还在《地球》、《化石》杂志刊登宣传文章;与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联合录制播出宣传纪录片《会说话的石头》(上、下两集)。编辑出版《化石保护与研究通讯》,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充分发挥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权威机构承上启下的职能,使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在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顺利的开展工作,营造相互交流,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也是国际间交流的名片。

  组织编辑出版古生物化石系列科普读物、开展科普创作。建立并维护国家古生物化石基础信息数据库,为社会公众提供公益性基础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宣传与推广,在满足社会公众科普知识需求的同时,提升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

  六、下半年工作考虑和安排

  2011年下半年的中心工作仍然是围绕着贯彻实施《条例》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宣传培训工作。对《条例》以及各种配套管理办法的掌握和理解程度,对于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工作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分期面向国土资源厅(局)领导、博物馆等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不同层面的培训班,使相关管理者提高认识,强化意识,掌握知识。

  针对古生物化石的科研单位则要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平台。及时掌握科研信息,科研计划,总结和发布科研成果,为科研项目做好宣传工作。拟开通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网站及《化石保护与研究》通讯编辑出版工作。

  二是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调研工作,掌握情况,摸清家底,广泛征求意见。出台《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和《古生物化石名录》。

  三是开展学术交流,推广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鉴定经验与科普文化产业讨论会。拟与四川自贡恐龙世界地质公园共同策划,组织举办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研讨会。

  四是组织召开每年一届的全委会,向专家委员汇报办公室全年工作。

  我们将努力工作,不负众望,坚定不移地实践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古生物化石保护做好相关的鉴定、评审和咨询工作;为政府部门的管理当好工作参谋提供技术支撑;为保护古生物化石资源,为维护国家利益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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