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土资源部管理,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和工作人员若干名。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委员会的各项决定、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起草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的技术标准、准则、指南等规范性技术文件;
(三)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国古生物化石专家库、负责组织和选派评审、鉴定专家;
(四)组织专家对建立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和博物馆开展咨询工作;
(五)组织专家对古生物化石发掘申请材料提出评审意见;
(六)组织专家对出入境化石、国家重点保护的化石以及国内外查获化石进行鉴定;
(七)负责建立和保管委员会工作档案;
(八)负责筹备委员会会议、承担委员会换届工作;
(九)承担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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