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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中心完成13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2017-11-22 | 来源: 土地整治中心 | 【 】【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部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土地整治中心党委组织开展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目前,土地整治中心13个党支部全部按期完成换届选举。

  一是规范选举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各支部党员酝酿提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或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中心党委审批后,组织支部全体党员采取差额选举方式,选出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或支部书记、副书记),并报中心党委批准。

  二是选齐配强支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选择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的党员担任支委委员,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纪检委员原则上由副处级党员担任。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副书记1人。

  三是明确岗位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部文件相关规定,中心党委专题研究制定了《土地整治中心党委关于印发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工作职责的通知》(国土整治党发〔201623号),进一步明确了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宣传委员的工作职责。

  四是加强能力建设。坚持每季度进行党务干部集中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抓党建、抓党务的意识和能力。每年举办一次党务干部培训班,邀请专家领导开展政治理论和党务工作实务辅导,着力提升党务干部统筹开展党务、业务和队伍建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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