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二者关系,一直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4月11日,本报以《不开发又怎能更好保护?!》为题,就如何落实“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方针,实现矿业开发与生态保护双赢进行报道后,在基层国土资源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
脱离环境保护搞经济发展(矿业开发)是“竭泽而渔”,离开经济发展(矿业开发)抓环境保护则是“缘木求鱼”。事实上,在建设生态文明的当前,经济发展(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保护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发展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面对日益趋紧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基本方针,这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保护区不是一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除了笼统的保护生态环境外,还必须有保护的具体对象。国家设立保护区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地球生物多样性资源和物种基因库,保护人类的珍贵遗产和生存环境。然而,在现实工作中,由于各相关部门片面强调自身利益,不管有无设立保护区的必要,就打着“保护”的名义随意划定保护区,导致矿业开发与生态保护势不两立。据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反应,他们普遍遇到了矿业开发与生态保护两难甚至相对立的局面。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张兴辽看到文章后,建议“可以以灵宝小秦岭为例,再深入报道一下,以便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与深部资源开发问题”。
据了解,地处小秦岭的河南灵宝市是全国第二大黄金产地和储备地,当地的黄金企业大都是垌采,开采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不大。而新设立的自然保护区完全覆盖了灵宝市所有金矿企业的后备资源区域,致使黄金开采企业只能在深部开采,无法越“雷池”一步,周边许多宝贵的金矿资源无法动用。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灵宝市的自然保护区原来是一个国有林场。因经济效益不好、职工生活困难,有关部门就划定了自然保护区并下拨了保护资金。这样一来,国有林场的职工工作和生活有了保证,矿山企业却遭受了劫难。
这种只求“保护”而不顾其他的“缘木求鱼”现象在许多地方普遍存在。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处处长郑世骅说,看到《中国矿业报》的《不开发又怎能更好保护?!》一文后,不禁击掌叫好!
他认为,发展中的问题还要在发展中寻求解决之道。既不能不顾生态环境承载力,只追求眼前经济利益,也不能搞脱离发展阶段的“洁癖”,片面地用政治上的“正确”来表态,因噎废食同样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这一对矛盾,也需要辨证看、理性办。我们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摒弃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对立起来的片面化、绝对化观点,科学把握生态和发展辩证统一的关系。目前,国家正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和谐矿区建设,要求矿山以实现矿产资源集约利用为核心,做到开采方式科学、生产工艺先进、企业管理规范、矿区生态环保、矿区社会和谐,总体目标是“开矿一处、造福一方,开发一点、保护一片,矿区和谐、科学发展”,努力达到资源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的局面。这是矿产资源管理的奋斗目标。
郑世骅最后表示,近年来,这个问题始终困扰着基层国土资源管理者,特别是矿政管理一直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个别领导说着大而无当、政治上正确的废话,就是不愿解决眼皮底下的现实问题。“今天看到报纸,立即让全处学习,并复印送给局领导,张贴在局宣传栏,广而告之。感谢《中国矿业报》为基层仗义执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