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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时间:2017-06-20 | 行政区: 汉川市 | 【打印】【关闭

汉川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编制背景、目的、意义和依据

(一)编制背景

土地供应计划调控是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土地供应计划编制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土地市场的运行情况,影响市场参与者的预期,进而影响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实际效果。

为了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安排各类用地的供应规模和布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土资发〔201013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特编制《汉川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中要求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现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连续发文,要求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大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合理引导住房需求。2012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1287号)中提出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加强监管,增加住房有效供给,积极引导市场等要求。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要求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2016年,《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要求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审批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发展动能,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服务效能。

(二)编制目的及意义

编制本计划,有助于科学控制土地市场,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科学、客观、准确了解汉川市实际土地需求,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和各类建设项目的空间统筹,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保障汉川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点工业项目顺利实施,促进汉川市经济和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以规划为导向,以建设用地合理、有序供应为目标的计划。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的编制对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推进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科学编制汉川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具体意义体现在:一、有利于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二、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有利于保障汉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计划编制的依据

1、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城乡规划法》;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

7)《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

8)《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9)《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11)《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1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

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

15)《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47号);

16)《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1287号);

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

1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1)

1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

20)《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37号);

21)《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

22)《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

2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

2、技术依据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2)《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6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5)《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土资发〔2010130号);

6)《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号)。

3、其他资料

1)《孝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汉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汉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4)《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5)《汉川市历年供地统计台账》;

6)《土地利用更新调查表》;

7)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

8)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9)其他相关文件。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结合汉川市国民经济的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和城市建设思路,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供给引导需求为基点,合理安排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合理利用,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闸门作用,以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的转变,保障和促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民生改善,着力提升区域核心和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

坚持统筹城乡用地,控制增量,着力挖潜,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通过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达到土地配置与人口城镇化进程相适应的效果。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应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优先位置,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为重点,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手段,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政策,调动用地主体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促进汉川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供需平衡原则

分析国有建设用地的供给潜力,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程技术措施和资金投入能力对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的平衡。综合各行业、部门对供给土地需求的合理性、科学性,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评估土地利用挖潜能力为基础,提出土地需求和供给的相互协调、平衡的意见,达到供需平衡。

4、有保有压原则

确保经济建设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土地供给,严格控制国家规定限制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积极稳妥的实施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5、依法规范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范土地供应方式;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土地利用规范有序。


三、编制范围及期限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土资发[2010]130号)等文件的要求,编制2017年汉川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的范围

汉川市辖区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二)编制的期限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期限为一年,即201711日至20171231日。


四、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

2017年汉川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40.28公顷左右。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7年汉川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用地为232.24 公顷,商服用地为40.19公顷,住宅用地需求量为63.71公顷,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用地9.93公顷,商品住房用地为53.78公顷(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为38.0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53.0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47.1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有0.00公顷,特殊用地4.00公顷。

4-1汉川市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表

单位:公顷、%

序号

用途

面积

比例

1

工矿仓储用地

232.24

42.99%

2

商服用地

40.19

7.44%

3

住宅用地

63.71

11.79%

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3.00

9.81%

5

交通运输用地

147.14

27.23%

6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0.00

0.00%

7

特殊用地

4.00

0.74%

合计

540.28

100.00%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17年汉川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要优先保障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汉川市城区用地继续向经济开发区、仙女山街道办事处集中,镇区用地向重点发展城镇和工业园集中。将园区建设作为项目建设的孵化器,对园区发展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将国家、省安排的有关项目资金向园区企业重点倾斜,对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放在园区,推动园区跨越式发展,积极打造项目建设平台。

着眼于未来产业发展和社会民生改善,谋划储备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充实项目库,夯实投资持续增长、项目有序接替的基础。围绕加快四化同步发展、建设五个城市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目标,提前谋划,提前运作,强力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及百大工程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任务按时间节点推进。抢抓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上新三板机遇,引导具备条件企业上市融资,缓解瓶颈制约。以城区(包括汉川经济开发区、仙女山街道办事处)为中心,以沉湖、马口为副中心,以汉川经济开发区、马庙工业园区、福星开发区三大园区为片带,以各乡(镇、场)为支点,按照一年起好步、三年打基础、十年基本建成的建设目标,力争到2020年,把汉川建成经济实力较为雄厚,文化社会协调发展的中等城市。

依据《汉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近期城市规划要求,主城区由仙女山街道办事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组成,全市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心,以马口镇、分水镇、沉湖镇、刘家隔镇、城隍镇、脉旺镇、田二河镇等为重点镇,加强南部沪蓉高速公路和北部武荆高速公路联系,以省道荷沙和新北线梯度推进,形成“X字形两条城镇轴、三级城镇体系(主城区:人口40万以上;重点镇:人口1.4-5万;其他乡镇:人口1.4万以下)。引导产业向荷沙公路沿线、刘家隔到北河公路沿线集镇和汉川经济开发区、沉湖福星工业区、马口庙头纺织工业区等工业集中区聚集。城隍、刘隔、刁东这三个沿主干道向城区发展方向布局,沉湖在其北部、马口和庙头沿两路向武汉发展布局。在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上,优先保障汉川主城区(包括仙女山街道办事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马口镇、分水镇、沉湖镇、刘家隔镇、田二河镇、脉旺镇、城隍镇等重点城镇及产业集中建设区的发展空间。

1、工矿仓储用地布局

根据十三五规划中产业布局的要求,建成一带一区八园工业格局。工业实行集群集聚发展,新设企业优先布局汉江沿江工业带,所有工业企业必须进园区。先进制造业和循环经济、食品、能源、包装等产业布局于汉川经济开发区。八大特色产业园区错位竞争,特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智能制造、家具制造布局于金鼓城高新技术产业园;纺织、汽车零配件、光纤通信和高新技术产业布局于马庙工业园;金属制品、生物医药和高科技产业布局于沉湖工业园;医药包装布局于分水工业园;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布局于新堰工业园;汽车配套、食品加工和纺织服装布局于城隍城南工业园;东工业园承接沿海及台湾产业转移;北河工业园重点发展纺织服装和高新技术产业。

2017年汉川市工矿仓储用地按照这些区域对汉川市工业经济贡献以及项目性质情况进行布局。依照汉川市2017年城区和各乡镇上报的工矿仓储用地需求情况,综合2017年工矿仓储用地供给规模为232.24公顷,进行布局。

4-2  汉川市2017年工矿仓储用地分布表

单位:公顷、%

序号

项目用途

编号

乡镇(项目)名称

用地
面积

比例

1

工矿仓储用地

1

汉川经济开发区

102.19

44.00%

2

马口镇

24.33

10.48%

3

刘家隔镇

22.32

9.61%

4

新河镇

20.76

8.94%

5

西江乡

15.71

6.76%

6

仙女山街道办事处

10.90

4.70%

7

其他乡镇

36.03

15.51%

小计

232.24

100.00%

2、住宅用地布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两部委20127月联合出手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在其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文件中规定:应保尽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并以提高计划完成率、增加有效供应为首要目标,进一步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力度。

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强调,要抓好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建设、运行及管理工作,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扩大有效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汉川市政府积极响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民生工程放在首位,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合理确定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确定住宅用地供应量。

2017年汉川市住宅用地需求量为63.71公顷,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用地9.93公顷,商品住房用地为53.78公顷(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为38.00公顷)。主要分布在仙女山街道办事处、汉川经济开发区、马口镇等城区和重点镇等区域。

4-3  汉川市2017年住宅用地布局表

单位:公顷,%

序号

项目用途

编号

乡镇(项目)名称

用地
面积

比例

1

住宅用地

1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38.00

59.65%

2

棚户区改造住房

9.93

15.59%

3

其他

15.78

24.77%

小计

63.71

100%

3、商服用地布局

根据十三五规划中服务业布局的要求,商贸、房地产和大型公共事业服务业等生活性服务业主要布局在一主两副城镇区。金融、物流、电子商务、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布局在汉川经济开发区物流园、马鞍金融服务园区、西江北河服装科技物流园区、分水工农商贸园、刘家隔现代农贸科技园和新堰农产品物流园等六个园区。

2017年汉川市商服用地供应规模为40.19公顷,主要布局在仙女山街道办事处、汉川经济开发区、马口镇等成熟地区和重点镇,布局如下:

4-4  汉川市2017年商服用地布局表

单位:公顷,%

序号

项目用途

编号

乡镇(项目)名称

用地
面积

比例

1

商服用地

1

仙女山街道办事处

15.68

39.00%

2

汉川经济开发区

10.00

24.88%

3

其他乡镇

14.52

36.12%

小计

40.19

100.00%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

2017年汉川市计划供应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有福利院、其他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等,分布在汉川市域内,具体见下表:

4-5  汉川市2017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表

单位:公顷、%

项目用途

编号

乡镇(项目)名称

用地面积

比例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

汉川市域内

53.00

100.00

小计

53.00

100.00

5、交通运输用地布局

十三五期间,加快推进铁路建设,完善公路交通网络,大力发展内河航运,构建两水三铁七通道综合交通网。2017年汉川市交通运输用地规模为147.14公顷,主要为汉宜铁路汉川段项目,具体详见下表:

4-6  汉川市2017年交通运输用地布局表

单位:公顷,%

用地类型

编号

乡镇(项目)名称

用地面积

比例

交通用地

1

汉宜铁路汉川段

147.14

100.00

小计

147.14

100.00

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布局

2017年汉川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项目无用地计划,即2017年汉川市暂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布局。

7、特殊用地布局

根据各部门上报的用地需求进行审核,2017年汉川市特殊用地主要为拘留所、监狱等特殊用地的供应,共4.00公顷。项目情况如下表:

4-7 汉川市特殊用地项目列表

单位:公顷、%

序号

项目名称

面积

比例

1

汉川市域内

4.00

100.00

合计

4.00

100.00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2017年汉川市计划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商服用地、商品住房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等经营性用地采取出让方式供给,而保障性住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以划拨方式供给。


六、政策导向

通过对汉川市2009-20168年间的土地供应数据进行分析,并结合汉川市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和2017年经济工作发展重点和方向,特提出近期汉川市土地供应趋向性建议。

(一)优化产业布局

1)工业布局

建成“一带一区八园”工业格局。工业实行集群集聚发展,新设企业优先布局汉江沿江工业带,所有工业企业必须进园区。先进制造业和循环经济、食品、能源、包装等产业布局于汉川经济开发区。八大特色产业园区错位竞争,特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智能制造、家具制造布局于金鼓城高新技术产业园;纺织、汽车零配件、光纤通信和高新技术产业布局于马庙工业园;金属制品、生物医药和高科技产业布局于沉湖工业园;医药包装布局于分水工业园;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布局于新堰工业园;汽车配套、食品加工和纺织服装布局于城隍城南工业园;汈东工业园承接沿海及台湾产业转移;北河工业园重点发展纺织服装和高新技术产业。

2)服务业布局

生活性服务业与城镇布局相匹配。商贸、房地产和大型公共事业服务业等生活性服务业主要布局在 “一主两副” 城镇区。各城镇因地制宜发展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建设多功能社区生活服务平台,提高社区商业与其他综合服务设施的共享度,搞好大型居住社区生活服务网点统筹规划和标准配置。各城镇群围绕区域商业中心的建设和调整,创建生活性服务业特色街区和示范区。

生产性服务业布局与工业布局相匹配。金融、物流、电子商务、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布局在汉川经济开发区物流园、马鞍金融服务园区、西江北河服装科技物流园区、分水工农商贸园、刘家隔现代农贸科技园和新堰农产品物流园等六个园区。

生态旅游业着力于培育以生态水乡为特色的旅游城市,形成“一心两带三线六区”旅游空间结构。逐步完善汉川市中心城区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打造仙女山汉江明珠生态水乡文化观光旅游产品,建成汉川市旅游中心。培育襄南休闲度假旅游带和襄北生态观光旅游带两大旅游景观带,开发3条旅游产品线(滨湖滨水度假旅游、水乡原生态观光旅游、渔家乐、农家乐乡村旅游),努力打造6个特色鲜明的旅游区(汊湖、天屿湖、黄龙湖、沉湖、东西汊湖、栗山),将汉川建成武汉城市圈重要的休闲度假基地。

)优化空间布局

统筹考虑区域内产业布局、城镇发展和未来人口分布情况,引导土地立体开发利用,促进土地综合利用。根据市区主体功能分区要求,突出中心城区、重点城镇建设,增强城镇集聚、集约、配套功能,切实提高中心城区辐射效应和带动作用,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体系,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多规融合”的空间布局。

一是统筹城乡一体化,保障主城区、重点镇用地需求。按照好而优又快则先的原则,合理配置各类建设用地,确保各类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用地。在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上,优先保障主城区和马口镇、沉湖镇、庙头镇、城隍镇等城镇集中建设区的发展空间。保障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用地,严格限制与中心城区整体发展不协调用地,严禁在已经划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新增各类建设用地。

二是遵照城乡建设规划,坚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控制有序的原则,统筹协调居住、商业、工业、教育、卫生、文化等各类基础设施和产业建设规划,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三是加快推进铁路建设,完善公路交通网络,大力发展内河航运,构建“两水三铁七通道”综合交通网。“两水”指汉江和汉北河两条水运通道,“三铁”指汉宜高铁汉川段、武天城际铁路汉川段和江汉平原货运铁路汉川段三条铁路。“七通道”指“三纵四横”七条骨干公路。包括新北公路、孝仙公路、麻西公路三条南北走向的纵向公路和武荆高速公路、汉宜高速公路、荷沙公路(含荷沙复线)、仙新公路四条东西走向的横向公路。

)优化土地市场结构

综合考虑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土地资源利用情况,落实汉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空间发展意图和功能定位,坚持区域联动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采用总量管理,统筹协调的管理模式。在总量控制前提下,根据2016年经营性用地计划执行情况、房地产市场存量、用地需求,合理分配经营性用地计划,将有限的土地资源向市场比较稳健的地区倾斜,向特色创新型产业倾斜。

)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制定了《汉川市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加强全市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通过建章立制,在项目用地时序、规模上严格把关,以提高土地利用率。

二是加快盘活存量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全面开展新一轮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促进土地二次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抓好土地利用综合监管工作,建立完善涵盖全流程的批后监管体系。

三是强化耕地保护目标,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按照湖北省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集聚区和企业节地挖潜活动,确保省下达目标任务的完成;加大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有效开发利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土地,整合现有土地资源,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是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和项目实施进度,努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

五是促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按照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严格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土地使用标准,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通过经济机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六是强化建设用地预审,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严格按照《汉川市促进投资优惠办法》,对引进项目从规划用途、计划指标、用地规模、供地政策、产业政策等方面严格把关,提高园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加强用地审批,继续开展两违整治,坚决打击土地私下交易。按照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鼓励新建工业项目建设多层标准厂房。

(五)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土地收购储备是政府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手段。通过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可以确保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有效控制土地供给,防止多头供地;有利于配合企业改制,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对存量土地高效合理配置;土地收购后,进行开发和整理,使一些规划不合理,环境较差的土地得以再开发和再利用;有利于加快旧城改造;出让后的土地升值,又可增加政府土地收益,保证国有土地资产的增值。


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国有建设用地供给规模在实施与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经济、社会、自然、政治等多方面的因素,因此必须综合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技术等多种手段,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而其中最直接的途径就是通过土地供给计划的编制与执行来实现,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国有建设用地适度规模通过土地供给计划的规定被确定下来后,国有建设用地的适度供给也就依赖于土地供给计划的有效执行。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配合、沟通,为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更加合理有效的实施,强化政府在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使各项用地计划指标落到实处,应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一)成立计划实施机构,保障土地供应计划有效执行

为了保证土地供应计划有效地实施,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发改、建设、国土、规划、财政、环保等有关单位为组员的国有建设用地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并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工作专班。

(二)强化各部门衔接

在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加强市国土、发改、规划、住建等部门间的沟通合作,探索建立关联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加快审批列入计划内项目,支持各区政府推进计划实施。各区政府应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房屋征收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计划实施。

(三)强化建设用地全程监管

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全程管理,及时发现计划执行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促进地块按期开发建设。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构建节约用地长效机制,完善工业项目考核验收机制,建立节地综合考评制度。

(四)建立土地供求信息平台

通过汉川市政府及国土部门的信息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土地供应计划的相关信息,并定期发布土地供应计划的执行情况,同时征询土地需求信息,畅通土地供应及需求渠道,为土地供应计划的执行、调整和动态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计划编制长效机制,合理预测,严格实施,及时调整,在每个供应年度完成后,对该年度供应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合理预测下一年度土地供应指标,为下一年度供应计划编制提供依据。随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根据市场调控政策,年中及时调整该年度供应计划,提高土地供应计划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附表1

汉川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房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小计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1

2

3

4

5

6

7

8

9

10

540.28

40.19

232.24

63.71

9.93

53.78

53.00

147.14

0.00

4.00

 

 

 

 

 

 

 

 

 

 

 

 

 

 

 

 

 

 

 

 

 

 

 

 

 

 

 

 

 

 

注:1. 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一级类统计。
    2.
区级计划供地情况直接统计在市本级,不单独统计上报。
    3.
1=2+3+4+7+8+9+10栏;第4=5+6栏。
    4.
住房用地(第4栏)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第5栏)必须与附件2、附件3相关数据保持一致。


附表2

汉川市2017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供地总量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占比

小计

其中:存量用地

其中:增量用地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合计

存量用地

增量用地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其中:廉租房

其中:经济适用房

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划拨

出让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63.71

20.00

43.71

9.93

9.93

0.00

0.00

0.00

9.93

0.00

0.00

9.93

0.00

0.00

0.00

53.78

38.00

75.23%

 

 

 

 

 

 

 

 

 

 

 

 

 

 

 

 

 

 

注:1. 本表用于331日前各地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公布和上报,以及7月和明年1月向社会公布和上报计划落实情况。
    2.
本表中存量用地是指拟使用存量建设用地面积,增量用地是指拟使用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存量用地增量用地必须填写完整。
    3.
1栏=第2+3栏=第4+16栏。
    4.
4=5+6=78+9+1314+15栏。
    5. “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中第10栏、第11栏、第12栏,与保障性住房用地下第7栏、第8栏和商品住房用地下第17栏不能重复计算。
    6.
9101112栏之和;第16>17栏;所有类型限价商品房统计在第15栏,归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7.
16栏和第17栏中的数据,不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下第12中小套型商品住房15限价商品房
    8.
18栏=(第4+17栏)/1栏。
    9.
本表中数据必须与附件1、附件3相关数据保持一致。

附表3

汉川市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测算表

分类

廉租房

公租房

经济适用房

限价商品房

城市棚户区改造

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林区棚户区改造

垦区危房改造

合计

任务套数
(万套)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1730

0.0384

0.0000

0.0000

0.2114

套均建筑面积
(平方米)

50

50

90

90

90

60

60

60

——

容积率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

用地面积
(公顷)

0.00

0.00

0.00

0.00

8.65

1.28

0.00

0.00

9.93


附表4

汉川市2017年度拟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布局情况表

单位:公顷、%

序号

项目用途

编号

乡镇(项目)名称

用地
面积

比例

1

工矿仓储用地

1

汉川市经济开发区

102.19

44.00%

2

马口镇

24.33

10.48%

3

刘家隔镇

22.32

9.61%

4

新河镇

20.76

8.94%

5

西江乡

15.71

6.76%

6

仙女山街道办事处

10.90

4.70%

7

其他乡镇

36.03

15.51%

小计

232.24

100.00%

2

住宅用地

1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38.00

59.65%

2

棚户区改造住房

9.93

15.59%

3

其他

15.78

24.77%

小计

63.71

100%

3

商服用地

1

仙女山街道办事处

15.68

39.00%

2

汉川市经济开发区

10.00

24.88%

3

其他乡镇

14.52

36.12%

小计

40.19

100.00%

4

公服用地

1

汉川市

53.00

100.00%

小计

53.00

100.00%

5

交通用地

1

汉宜铁路汉川段

147.14

100.00%

小计

147.14

100.00%

6

水利设施用地

小计

0.00

-

7

特殊用地

1

汉川市

4.00

100.00%

小计

4.00

100.00%

合计

540.28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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