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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时间:2017-06-23 | 行政区: 南澳县 | 【打印】【关闭

 

 

 

汕头市南澳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精神,按照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示文件(汕府办综文[2017]9-20号)和市国土局《关于编制我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请示》(汕国土资源[2016]517号)的要求及县人民政府的批示精神,结合《南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参考上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情况和本年度供应量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确保建设用地供应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划拨用地目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编制南澳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县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发展目标,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的基本要求,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科学安排各类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效保障我县各项建设对国有建设用地的需求。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7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48.2627公顷以内其中符合南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征地手续完善、权属无争议初步具备供地条件有14宗,面积22.1287公顷;未完善征地审批手续,能够在计划内实施供地的有5宗,面积26.134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7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2.032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5公顷,住宅用地0.73公顷,特殊用地2.0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统筹城乡,集聚建设”的指导思想,优化保障重点建设用地,推进住宅、商业服务建设用地向县城集中,提高基础设施运行能力和效率,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充分体现各类用地的主体功能并进行合理分区。

     按照“优化布局、统筹发展、提升功能、凸现特色”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镇(管委)区域功能区划,实施乡镇差异化发展战略,形成城镇体系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1、优化城镇住宅、商业服务用地空间布局

     优化城镇住宅、商业服务用地空间布局应结合南澳县各区域实际情况,与城镇规划体系相协调,根据南澳县城镇体系的要求,规划期内应充分依托环岛公路,加强各区域空间联系,形成一个中心点、五个片区。

     一个中心点:即南澳县县城——后宅镇中心城区,依托中心城区实施“东扩南控,西连北展”的发展格局,建设成重要的住宅、商业服务、旅游配套及渔产品市场,作为南澳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与交通枢纽。

五个片区:五个片区分别为后宅钱澳旅游度假片区、青澳湾旅游度假片区、黄花山国家森林公园片区、云澳宋井旅游片区、深澳片区。

     2、交通、水利用地布局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保障重点交通、水利用地设施项目。积极完成规划期内金东海路段改扩建重点项目。完善县环岛公路和县城主干道改建工程。水利设施建设主要是规划期间内全面完成南澳县制水厂及配套设施供地手续。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加强用地指标管理,计划用地指标主要用于住宅、商业服务项目、民生工程、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引导投资者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坚决不占用基本农田。转变建设用地供应方式,对建设项目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采取有保有压的供应政策,实施旧城改造、闲置收回、收购储备的方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016年没有出让土地,划拨用地28亩,与2015年基本持平。2017年随汕头市经济迅速发展,南澳县作为经济发展重点地区,2017年土地需求量将大量增加,为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加快发展方式的转变,2017年优先安排公共设施及公共服务用地: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设施及公共服务土地供应、控制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适当提高商服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供应。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文的规定,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模式,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的规定和原则,同时执行限制、禁止用地目录和重点领域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充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并进一步增强依法用地、管地的意识,建立和完善节约集约用地长效管理机制,提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平。在供地管理过程中,尽量安排项目建设用地使用以闲置土地收回的县政府存量建设用地,将节约集约用地与“三旧”用地进行有机结合,尽量利用清理出来的“三旧”用地作为建设用地,现时执行限制、禁止用地目录和重点领域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充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资产管理,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完善建立土地市场规范运行的各项基本制度,以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制度、建设用地集中统一供应制度、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和公布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土地储备制度为基本制度,加强了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统一土地一级市场,通过积极制定土地出让计划,根据市场的供需情况,做到不饱和供应,不仅充分显化了土地资产价值,而且较好地控制了土地供应总量。同时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了保障,也使协议出让的比例不断降低,公开竞价供应土地的范围和比例进一步扩大和提高,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得到明显发挥,使政府有效地调控了土地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

    (五)政策导向与执行

1、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严格按照《南澳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2、认真实施供应计划,未列入计划指标的,除执行中期经县政府批准调整外,年度内一律不予供地。

3、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严格实行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

4、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县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强化措施,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投资服务中心、土地储备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各镇(管委)及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附件:1、《南澳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南澳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南澳县国土资源局

                               2017314

附件1
汕头市南澳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填报单位:(盖章)南澳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公顷
序号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小计 廉租房用地 经济适用房用地 商品房用地 其他用地
1 48.2627     0.73 0.4   0.33   42.0327 3.5   2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填表人: 陈伟宏 审核人:赖文雄 填表时间     2017年3月14 日
填表要求: 1、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一级类统计。
2、表格内容应逐项填写完整。
3、此表必须加盖填报单位公章,准确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附件2

汕头市南澳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填报单位:(盖章)南澳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公顷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宗地用途

供地方式

供地时间

容积率

土地来源

备注

1

2017-0001

环城西二线

3.5

交通用地

划拨

2017.12

 

存量

 

2

2017-0002

东海岸国际旅游区休闲广场项目

6.134

公共设施用地

划拨

2017.12

 

增量

 

3

2017-0003

环城东路西侧

0.8

办公用地

划拨

2017.11

 

存量

 

4

2017-0004

大桥管理中心配套用地

4.0

公共设施用地

划拨

2016.05

 

存量/增量

 

5

2017-0005

吴平寨

0.5333

公共设施用地

划拨

2016.05

 

存量

 

6

2017-0006

后宅镇中心幼儿园

0.3

科教用地

划拨

2017.10

 

存量

 

7

2017-0007

乌叶山南澳看守所

2

特殊用地

划拨

2016.05

 

存量

 

8

2017-0008

亨翔保障性安居工程

0.4

住宅用地

划拨

2016.12

3.5 

存量

 

9

2017-0009

后江渔港

8

公共设施用地

划拨

2017.11

 

存量

 

10

2017-0010

环城东路西侧

0.33

住宅用地

划拨

2016.07

2.0

存量

 

11

2017-0011

内湖垃圾资源化垃圾场

4

公共设施用地

划拨

2016.12

 

增量

 

12

2017-0012

交警大队办公楼

0.5328

办公用地

划拨

2017.9

 

存量

 

13

2017-0013

县城涉案车辆停车场

0.2664

办公用地

划拨

2017.9

 

存量

 

14

2017-0014

云澳中队办公楼

0.333

办公用地

划拨

2017.9

 

存量

 

15

2017-0015

云澳涉案车辆停车场

0.1332

办公用地

划拨

2017.9

 

存量

 

16

2017-0016

深澳镇环岛公路东侧

1

公共设施用地

出让

2017.10

 

存量

 

17

2017-0017

北角山

7

旅游配套

出让

2016.12

 

增量

 

18

 

 

 

 

 

 

 

 

 

19

2017-0019

后宅野水港

8

旅游配套

出让

2016.11

 

增量

 

20

2017-0020

九溪澳西南侧环岛路西侧

1

公共设施用地

出让

2017.10

 

增量

 

合计

 

48.2627

 

 

 

 

 

 

填报人:陈伟宏                    审核人:

赖文雄

填报时间:  2017314

填表说明:

1、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 

 

 

2、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一级类统计。

 

 

3、供地方式包括:出让、划拨等。其中出让方式应明确协议、招标、挂牌、拍卖等。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供地方式必须为“招拍挂”。

 

 

4、供地时间应明确到具体月份。

 

 

5、住宅用地的计划供应总量按照前5年住宅用地实际供应量平均值控制。

 

 

6、土地来源指存量或增量(其中:增量指近三年内经依法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新增建设用地,否则归属存量土地。)

 

 

7、表格内容应逐项填写完整。

 

 

8、此表必须加盖填报单位公章,准确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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