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大埔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一、 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根据2017年大埔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努力盘活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大埔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特制定大埔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计划编制的适用范围
大埔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适用范围,大埔县行政辖区范围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本计划年度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计划指标
(一)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7年度大埔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65公顷以内。
(二)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7年度大埔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8公顷,住宅用地15公顷(其中:廉租房用地3公顷,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8公顷,其他住房用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6公顷,特殊用地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6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9公顷。
(三)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以县城为中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市区的发展,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市区与各个区域的联系,形成以大埔县城为中心,向四周辐射的一个增长极。
2017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