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国有建设用地是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供地计划是否合理,对落实一个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也会影响到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的落实和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效果。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三维纲要”精神要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确保老河口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实施老河口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土资发[2010]13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特编制《老河口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老河口市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用途结构等进行具体安排,深入贯彻落实“十三五”期间的土地供应管理政策。
编制《老河口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做好老河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衔接的重要环节,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的重要依据,也会影响到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的落实和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效果。具体意义表现在:一、有利于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二、有利于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三、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
1、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6)《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7)《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9)《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10)《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11)《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12)《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发[2012]98号);
(13)《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
(14)《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
(15)《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
(16)《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2、技术依据
(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2)《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土资发[2010]130号);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5)《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
(6)《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
(7)《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9]56号);
(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9)《老河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老河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
(11)《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12)《老河口市历年供地情况统计台账》;
(1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14)其它相关文件。
老河口市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指导思想是:按照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并重的思路,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保障老河口市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的土地需求,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从老河口市的客观实际出发,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用途管制,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占补挂钩的要求,参照相关文件,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老河口市建成经济强市的目标服务。
1、城乡统筹原则
坚持统筹城乡用地,控制增量,着力挖潜,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通过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达到土地配置与人口城镇化进程相适应的效果。
2、供需平衡原则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确定的规划目标和指标,老河口市必须保持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严格控制各行业占用耕地数量,合理安排必要的建设用地,统筹兼顾各行业发展的用地需求,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
3、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防止用地浪费,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走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张相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的发展道路,提高各类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益,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
4、布局合理,优化配置原则
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要考虑老河口市整体环境的逐步改善,在土地供应的布局上要与城市规划的实施相协调,与经营城市理念相一致。按照城市规划功能分区,力争先做环境后开发,实行“净地”出让,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力争完成国有土地收益最大化。
5、有保有压原则
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用地计划指标安排要向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倾斜;优先保障已列入政府新增投资计划的重点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严格控制新上项目用地;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等项目建设;积极支持自主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
确保经济建设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土地供给,严格控制国家规定限制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积极稳妥地实施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根据需求预测和综合分析,老河口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227.14公顷。
2017年度老河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用地46.29公顷,商服用地48.71公顷,住宅用地36.83公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用地16.78公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用地1.80公顷、垦区危房改造用地1.83公顷,合计20.41公顷,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6.00公顷,其他商品房用地10.4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9.3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5.9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公顷,特殊用地0.00公顷。
表1 2017年老河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单位:公顷、%
序号 |
用途 |
面积 |
比例 |
1 |
商服用地 |
48.71 |
21.44% |
2 |
工矿仓储用地 |
46.29 |
20.38% |
3 |
住宅用地 |
36.83 |
16.21% |
4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29.33 |
12.91% |
5 |
交通运输用地 |
65.98 |
29.05% |
6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0.00 |
0.00% |
7 |
特殊用地 |
0.00 |
0.00% |
合计 |
227.14 |
100% |
2017年度老河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要优先保障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用地需求,老河口市工业用地向老河口经济开发区及各个产业园集中。
1、商服用地布局
2017年老河口市商服用地需求量为48.71公顷。具体项目布局见下表所示。
表2 2017年老河口市商服用地需求及布局
单位:公顷
序号 |
项目 |
占地面积 |
位置 |
1 |
小澳门 |
32.32 |
仙人渡镇 |
2 |
易达公司地块 |
2.08 |
经开区 |
3 |
光化大道西 加油站 |
0.57 |
经开区 |
4 |
颐高电子 |
6.13 |
经开区 |
5 |
荣宜达 |
4.15 |
经开区 |
6 |
梨花大道横一路北加油站 |
0.47 |
经开区 |
7 |
中农批 |
2.00 |
赞阳办 |
8 |
洪山嘴加油站 |
0.52 |
洪山嘴镇 |
9 |
蛮子湾加油站 |
0.20 |
张集镇 |
10 |
融晟外滩 |
0.27 |
赞阳办 |
合计 |
—— |
48.71 |
—— |
2、工矿仓储用地布局
2017年老河口市工矿仓储用地需求量为46.29公顷。具体项目布局见下表所示。
表3 2017年老河口市工矿仓储用地需求及布局
单位:公顷
序号 |
项目 |
占地面积 |
位置 |
1 |
铝单板 |
5.80 |
经开区 |
2 |
工业地产 |
9.11 |
经开区 |
3 |
奥星产业园 |
3.01 |
经开区 |
4 |
原公路局 |
0.22 |
薛集镇 |
5 |
竹林桥粮食 加工 |
1.25 |
竹林桥镇 |
6 |
环佳 |
18.25 |
仙人渡镇 |
7 |
襄阳丹瑞铝业项目 |
2.11 |
赞阳新区(龙岗村) |
8 |
丰园食品 |
6.54 |
李楼镇 |
合计 |
—— |
46.29 |
—— |
3、住宅用地布局
2017年老河口市住宅用地需求为36.83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为20.41公顷,商品住房用地16.42公顷,住宅用地布局如下表所示。
表4 2017年老河口市住宅用地需求及布局
单位:公顷
序号 |
项目 |
占地面积 |
位置 |
1 |
仙鹤二期 |
1.58 |
仙人渡镇 |
2 |
PPP项目 |
6.02 |
赞阳办 |
3 |
老宜高速洪山嘴还建房 |
0.83 |
洪山嘴 |
4 |
冯营社区 |
1.09 |
光化办 |
5 |
仙鹤一期 |
5.84 |
仙人渡镇 |
6 |
融晟外滩 |
1.06 |
赞阳办 |
7 |
洪城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
1.08 |
酂阳办 |
8 |
李楼镇王湖片区棚改项目 |
0.93 |
李楼镇 |
9 |
方营片区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 |
1.68 |
李楼镇 |
10 |
群运片区棚户区三期改造项目 |
3.21 |
酂阳办 |
11 |
黄营片区综合功能区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 |
2.65 |
酂阳办 |
12 |
光化、酂阳零散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 |
1.87 |
光化办、酂阳办 |
13 |
两仪街片区一期改造项目 |
1.51 |
光化办 |
14 |
小东门片区一期改造项目 |
1.87 |
光化办 |
15 |
拦马河片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 |
0.90 |
光化办 |
16 |
仙人渡镇张营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
1.08 |
仙人渡镇 |
17 |
江山重工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
1.80 |
洪山嘴镇 |
18 |
张营农场国有垦区危房改造 |
1.83 |
仙人渡镇 |
合计 |
—— |
36.83 |
—— |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
2017年老河口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需求为29.3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如下表所示。
表5 2017年老河口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需求及布局
单位:公顷
序号 |
用地类型 |
项目名称 |
占地面积 |
位置 |
1 |
机关团体用地 |
武装部 |
0.79 |
赞阳办 |
2 |
科教用地 |
八中 |
1.81 |
赞阳办 |
3 |
医卫慈善用地 |
一医院 |
4.07 |
赞阳办 |
4 |
文体娱乐用地 |
公共服务中心 |
6.82 |
赞阳办 |
5 |
公共设施用地
|
消防站 |
0.74 |
经开区 |
6 |
环卫固废项目四座转运站 |
1.26 |
洪山嘴镇、孟楼镇、竹林桥镇、袁冲乡 |
7 |
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提升泵站 |
0.23 |
仙人渡镇 |
8 |
铁锁堰提升泵站 |
0.73 |
赞阳办 |
9 |
陈埠水厂 |
6.67 |
经开区 |
10 |
张集垃圾转运站 |
0.30 |
张集镇 |
11 |
华新垃圾处理 |
3.33 |
光化办 |
12 |
襄阳老河口杨华岗村光伏电站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 |
0.03 |
洪山嘴镇 |
13 |
湖北省能源集团老河口洪山嘴6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
0.62 |
洪山嘴镇 |
14 |
城北污水厂 |
1.19 |
光化办 |
15 |
消防站 |
0.74 |
李楼镇 |
合计 |
—— |
—— |
29.33 |
—— |
5、交通运输用地布局
2017年老河口市需交通运输用地65.98公顷,具体布局见下表所示。
表6 2017年老河口市交通运输用地需求及布局
单位:公顷
序号 |
项目 |
占地面积 |
位置 |
1 |
光化大道北延 |
11.50 |
赞阳、光化 |
2 |
302省道(江山重工至241) |
21.10 |
洪山嘴镇 |
3 |
环梨花湖公路 |
10.73 |
光化办、洪山嘴 |
4 |
科技园四条路 |
14.50 |
经开区 |
5 |
萧何路 |
0.72 |
赞阳 |
6 |
清澜路 |
1.36 |
赞阳 |
7 |
客运站1 |
0.34 |
赞阳 |
8 |
客运站2 |
3.06 |
赞阳 |
9 |
光化公路养护中心 |
2.67 |
光化 |
合计 |
—— |
65.98 |
—— |
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2017年老河口市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维持原状,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供应。
7、特殊用地
2017年老河口市特殊用地维持原状,无特殊用地供应。
老河口市2017年计划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商服用地、住宅用地中的商品房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等用地计划以出让方式供给,住宅用地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出让供应的主要是商住用地及工业用地,一般以招拍挂方式供给。
2017年度老河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其中工矿仓储用地46.29公顷,商服用地48.71公顷,住宅用地36.83公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用地为16.78公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用地为1.80公顷、垦区危房改造安置用地为1.83公顷,合计20.41公顷,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需6.00公顷,其它住房用地需10.4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9.3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5.9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公顷,特殊用地0.00公顷。
2017年老河口市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土地主要是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普通商品房用地及交通运输用地,一般以招拍挂方式供给;住宅用地中的保障性住房以划拨、出让方式供给,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
四、政策导向
为推进老河口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对各用途土地供应采取有保有压的原则,走高端产业发展之路。优先安排基础设施用地,保障交通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探索推行基础设施先导的土地利用模式;大力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文化创意产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土地供应;保持住宅商品房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平稳供应,并向保障性住房倾斜,促进房价稳定,抑制房地产投资过度惯性回落;提供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的合理空间,保持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
1、基础设施用地
基础设施用地要按照《老河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安排,保障道路设施和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的供应。
2、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应该按照《老河口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的总体要求,抓好老河口经济开发区的建设,把工矿仓储用地向老河口经济开发区的一区五园集中。
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优先支持老河口市2017年科技、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的供应。
4、住宅用地
认真落实住房建设发展规划目标,坚持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适当加大居住用地供应量,重点保证保障型住房用地、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
5、商服用地
优先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所需的建设用地供应,保持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优化必须以落实《老河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前提,以老河口市土地利用现状为基础,充分考虑区域内自然与经济社会等因素,结合《老河口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老河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和各专业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业用地,通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优化,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
1、促进产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用地的利用效率
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益;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严格控制在经济开发区和规划工业用地区域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
2、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
严格守住基本农田这根红线不得逾越,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和本市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特殊项目外,严禁其他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
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工业用地、经营性用地统一市场配置,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引导市场主体理性参与市场竞争。土地一级开发倡导统一规划成片综合实施,分块推向市场的原则。
1、鼓励清查和盘活闲置土地
对清查出的闲置土地,土地使用权收回后重新供应的,可直接供应土地,不需单独申请土地供应计划指标。
2、鼓励保障性住房建设
对于在交通条件便利、公共设施完善的区域完成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房供应用于承接中心城区疏解的人口的新城城区,在下一年度奖励不超过其相同土地面积的产业用地或基础设施用地指标。
3、鼓励存量土地盘活和土地开发整理
通过控制增量来盘活存量,通过合理高效地注入增量来启动存量。控制增量能使现有存量土地升值,调动利用现有存量土地的积极性,使存量土地得以盘活。
4、加大违法用地的处置力度
把各镇区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现率、制止率、拆除率作为硬指标,进行评比计分,对季度执法检查发现违法用地行为同比上升幅度较大的、违法用地行为或案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的、被国土资源部或国家土地督察局通报批评的给予批评、通报,暂停所在镇用地审批,削减所在镇年度土地征转指标。
为保证老何口市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有效实施,特提出以下几条保障措施。
在老河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中,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措施,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老河口市的发改、经贸、国土、建设、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通过老河口市政府及国土部门的信息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土地供应计划,并定期发布土地供应计划的执行情况,同时征询土地需求信息,畅通土地供应及需求渠道,为土地供应计划的科学编制、执行和动态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充分利用地籍调查成果,建立老河口市可利用、开发的土地供应数据库,并加入土地需求信息。对数据库要进行动态管理,为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及计划调整提供基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