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17年12月20日 至 2018年01月10日 拍卖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H-3 | 地块位置 | 隆安县县城城西路(原县党校旧址)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1.299475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4873 | 受让单位 | 广西金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条件: | 该地块按现状出让 | 备注: | 容积率:≤6.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竟得人竟得该地块后,须在地块上建设县37号(原县党校旧址)片区旧城改造项目被拆迁人44户的回建安置住房,回建安置住房数量44套,套内建筑面积不少于3155.1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隆安县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作为该地块被拆迁户的安置住房,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隆安县城西路37号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房建设协议》。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7-174)的规定执行。 | 二、公示期:2018年01月10日 至 2018年01月15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隆安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隆安县蝶城路456号 邮政编码:532799 联系电话:6522880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