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17年10月15日 至 2017年11月03日 拍卖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2017-P02 | 地块位置 | 准东芨芨湖生活服务区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29835 | 出让年限 | 40年 | 成交价(万元) | 143.184 | 受让单位 | 新疆准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备注: | | 二、公示期:2018年01月10日 至 2018年01月14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昌吉州国土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单位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邮政编码:831700 联系电话:0994-6738614 联 系 人:乌冬格日丽 电子邮件:42070613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