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5(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8-1 | 宗地总面积: | 131553.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神农大道西、银杏路南、酒城大道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铁路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2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备注: | 交通服务站(交通枢纽) | 宗地编号: | 2018-2 | 宗地总面积: | 115840.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老君大道东、养生大道北、桐花东路南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其他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2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备注: | 土地用途:商住(商服5%)
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宗地编号: | 2018-3 | 宗地总面积: | 4666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庄周路西、张良路东、槐花路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9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宗地编号: | 2018-4 | 宗地总面积: | 26911.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合欢路北、槐花路南、张良路东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3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宗地编号: | 2018-5 | 宗地总面积: | 6666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庄周路西、张良路东、合欢路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1月17日 至 2018年02月06日 到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1月17日 至 2018年02月06日 到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06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2月06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8年02月09日10时00分 在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我局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8年2月6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2018-1和2018-2号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其余工业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二)、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2月6日,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三)、申请人可于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2月6日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6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2月6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8年2月22日17时。 (四)、挂牌时间为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23日上午10时止,拍卖时间为2018年2月9日上午10时,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五)、其他 1、2018-1号地块的建设内容应符合高铁枢纽站的整体规划。 2、2018-2号地块对竞买人的要求:1.竞买人须具有一级开发资质,并书面承诺后期承担施工总承包任务的施工企业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2.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土地成交后6个月内付清;3.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18个月内结构封顶,24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4.竞得人须无偿提供满足《亳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以及《亳州市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亳规条字(2017-121)〕要求的地下建筑空间;5.土地成交后2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与市经开区管委会签订工程监督管理协议,包括回购款预付、房屋质量监管、工程进度验收等事项,并由市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管。回购付款方式:该宗土地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不得对外销售,所建房屋由市经开区管委会以4300元/平方米回购用于拆迁安置。1.市经开区管委会在竞得人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后30个工作日内,预付竞得人总购房款的15%;2.在全部房屋主体出正负零后预付竞得人总购房款的15%;3.在全部房屋主体建成地上10层后预付竞得人总购房款的20%;4.在全部房屋主体建成地上20层后预付竞得人总购房款的20%;5.在全部房屋主体结构封顶后预付竞得人总购房款的10%;6.整体验收合格后预付竞得人总购房款的15%;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竞得人总购房款的2%,余下购房款按照国家质保期相关规定分期分批支付。 3、2018-5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工作日内与亳州经开区管委会签订合同,约定向亳州市转移中成药品种不少于80个,其中独家品种5个以上。 4、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2018-1和2018-2号地块竞得人于10个工作日内、其余地块竞得人应于3个月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5、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00236080410300000018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8--5991061 5120275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200002360804103000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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