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唐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唐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TP2017-06 | 宗地总面积: | 78855.8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工业路南侧、伏牛路北侧、高雄路西侧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81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现状出让 | 备注: |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工业,工业50年。 | 宗地编号: | TP2017-07 | 宗地总面积: | 30503.2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兴隆路北侧、盛产路西侧、规划经七路东侧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1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现状出让 | 备注: |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工业,工业5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但申请人在竞买以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一)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二)不按《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三)取得竞买资格后,无正当原因,有两次以上不报价的;(四)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五)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六)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的;(七)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1月16日 至 2018年02月11日 到 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1月16日 至 2018年02月11日 到 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1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2月11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8年02月12日09时30分 在 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宏洋 联系电话:0377-68513996 开户单位: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唐河县支行) 银行帐号:17140235090490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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