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沁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沁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qs2017-3A | 宗地总面积: | 400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港镇国华村、小岭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5 | 土地用途明细: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2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412917BB0034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条件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未被列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征信记录且近三年内在我县无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但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1月17日 至 2018年02月05日 到 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沁水县城新建东路3000号四楼)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1月17日 至 2018年02月05日 到 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沁水县城新建东路3000号四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05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2月05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8年02月06日10时00分 在 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沁水县城新建东路3000号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为现状出让,出让地块范围内如地上或地下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或个人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2、该宗地原地类涉及耕地,土地出让金不包含耕地开垦费和社保资金、耕地占用税等,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缴纳。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但低于底价不予出让。本次公开出让,报名达三家以上(含三家),将进行拍卖出让,报名不达三家将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沁水县城新建东路3000号四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6-7090001(交易中心) 0356-7025439(国土局) 开户单位: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水支行 银行帐号:14799381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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