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1718 | 宗地总面积: | 2254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工业园区(龙水镇江明村8组)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5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土地出让 | 备注: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以上宗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相应规划条件详见大足规函[2017]111号;2、出让年限为工业50年;3、该宗土地出让总价款为365.148万元。4、出让价款中不含土地交易契税。5、出让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网(网址:http://www.cqdzjyzx.com)发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根据(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竞买人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1月19日 至 2018年02月07日 到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1月19日 至 2018年02月07日 到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07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2月0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8年02月08日09时00分 在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3家以上(含3家)申报的,土地出让方将择日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有2家及其以下申报的,土地出让方将挂牌出让。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地块详细规划条件按规划批准文件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行政商务中心东楼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联 系 人:舒先生 袁女士 邓先生 吴女士 联系电话:023-43760792(区综合交易中心) 43769062(区国土房管局) 开户单位: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重庆银行大足支行 银行帐号:69010104000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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