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谷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谷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8)002号 | 宗地总面积: | 18411.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谷城县石花镇杨溪湾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8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14017BB0153 | 起始价: | 288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8年02月22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8年03月06日10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竞买条件的不得参加竞买。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参与本次挂牌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存在失信记录的,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日前消除失信记录后可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在提交竞买申请的同时,须提交承诺书,承诺在参与竞买活动期间,“信用中国”网不会产生失信记录。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2月22日 至 2018年03月02日 到 谷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谷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2月22日 至 2018年03月02日 到 谷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谷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02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3月05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谷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谷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8)002号 号地块:2018年02月22日09时00分 至 2018年03月06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总体布局、配套建设等必须严格按照谷城县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谷城县(2017041号)地块规划条件的函》(谷规函[2017]041号)执行;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环保、消防和防灾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2.竞买人在申请土地竞买时,需到谷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谷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领取缴款通知书后,交纳竞买保证金方为有效。先期报名已通过竞买资格审查的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日信用查询中存在失信记录的,书面告知因失信记录原因取消竞买资格,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后,保证金五个工作日不计利息退还。 3.本次挂牌价不包含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印花税等税费。出让地块内的埋藏物、管涵及架空线路等,由竞得人按规定与其权利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自行协商解决。 4.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地点另行通知。 5.摘牌后竞得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两年后未使用作为闲置土地无偿收回。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谷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谷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 联 系 人:熊女士 蔡女士 联系电话:0710-7243506 开户单位:谷城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谷城县府街支行 银行帐号:10048992107001000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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