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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惠公易土惠阳(告)[2018]005号)
发布时间:2018-01-19 | 行政区: 惠阳区 | 【打印】【关闭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惠公易土惠阳(告)[2018]005号)
惠公易土惠阳(告)[2018]005号    2018-1-19

    经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批准,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P2018-009 宗地总面积:  17830平方米 宗地坐落: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新塘村地段
出让年限:  2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3.5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50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22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红线内已平整。 基础设施:土地现状为五通一平,即用地红线外通路、通水、通电、通讯、通排水。
起始价:  452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8年02月09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8年02月28日16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1.缴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26万元(必须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缴交) ;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罚完结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罚完结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6.至报名日止仍拖欠政府地价款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7.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竞买土地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二个月内有效),如竞买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8.存在其它被禁止竞买土地行为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土地。
    9. 该地块竞买人须为经营产业类型为光缆制造的企业(产业类型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归类)。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1月19日2018年02月27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www.hygtjy.com)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2月09日2018年02月27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www.hygtjy.com)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27日18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2月27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www.hygtjy.com)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P2018-009 号地块:2018年02月09日09时00分2018年02月28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上述地块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其他基本条件,采用网上公开挂牌方式出让。
    (二)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兴建建筑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惠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惠阳规建条﹝2017﹞428号)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该地块在开发建设时,必须按照《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技术规定执行。
    (三)地块的动工时限为土地交付后1年内,竞得人必须在动工时限内,开始对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地块的建设时限为3年,竞得人必须在建设时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除外)。
    (四)竞得土地使用权后,竞得人应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办理用地相关手续。
    (五)该宗工业用地须按区商务局提供的投资指标进行建设:
    ①投资强度:不低于5000元/平方米(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4000元/平方米);②单位产值:不低于12000元/平方米;③单位税贡:不低于500元/平方米;④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投资强度×用地面积): 不低于8915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7132万元)。
    (六)土地使用权交付使用时间为土地经批准之日起。
    (七)土地出让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成交确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中按成交价的20%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须于《成交确认书》签订起10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逾期的自动解除《成交确认书》,定金不予返还;合同签订后,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成交价款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竞得人交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确权发证手续。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本中心可取消竞得人资格,定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不按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八)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土地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已付定金归出让人,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出让人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九)地块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10个工作日内与秋长街道办签订《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模板可在“挂牌文件”下载),如竞得人未能履行该事项,出让人有权撤销该宗地成交,宗地定金不予退还。
    (十)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交易大厅
    联 系 人:戴小姐 周先生
    联系电话:0752-3911972
    开户单位: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行、建行、工行、农行、广发行
    银行帐号:网上挂牌交易系统随机产生子账号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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