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7(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G-2017-072 | 宗地总面积: | 53201.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新区智力岛路以北、岙东路以东、和融路以西、广博路以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5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57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708618BA0010 | 起始价: | 2016.32927万元 | 加价幅度: | 5.32013万元 | 备注: | 准入行业为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1号公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相关服务指导目录》中“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5人工智能1.5.2人工智能软件1.5.4人工智能系统”及“8数字创意产业8.1数字文化创意8.1.3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制作8.1.4新媒体服务8.1.5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获批建设国家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创)企业示范基地,设立双创企业培训机构,成立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竞得人自持房产面积不少于100000平方米。 | 宗地编号: | G-2017-073 | 宗地总面积: | 51071.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新区智力岛路以北、岙东路以东、和融路以西、广博路以南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商务金融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299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708618BA0004 | 起始价: | 45964.5万元 | 加价幅度: | 766.075万元 | 备注: | 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宗地编号: | G-2017-074 | 宗地总面积: | 4280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新区智力岛路以北、岙东路以东、和融路以西、广博路以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13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708618BA0006 | 起始价: | 28252.2万元 | 加价幅度: | 470.87万元 | 备注: | 规划建筑面积94174平方米,其中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37669.808平方米。人才公寓应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36个月内竣工。 | 宗地编号: | G-2017-075 | 宗地总面积: | 34357.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新区智力岛路以北、岙东路以东、和融路以西、广博路以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3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708618BA0007 | 起始价: | 22675.8万元 | 加价幅度: | 377.93万元 | 备注: | 规划建筑面积75586平方米,其中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30234.512平方米。人才公寓应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36个月内竣工。 | 宗地编号: | G-2017-076 | 宗地总面积: | 51720.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新区智力岛路以北、岙东路以东、和融路以西、广博路以南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商务金融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71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708618BA0005 | 起始价: | 54306万元 | 加价幅度: | 905.1万元 | 备注: | 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宗地编号: | G-2017-077 | 宗地总面积: | 65691.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新区智力岛路以北、岙东路以东、和融路以西、广博路以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46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708618BA0008 | 起始价: | 49268.7万元 | 加价幅度: | 821.145万元 | 备注: | 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规划建筑面积164229平方米,其中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52553.52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人才公寓应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36个月内竣工。 | 宗地编号: | G-2017-078 | 宗地总面积: | 3819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新区智力岛路以北、岙东路以东、和融路以西、广博路以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33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708618BA0009 | 起始价: | 28644.6万元 | 加价幅度: | 477.41万元 | 备注: | 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规划建筑面积95482平方米,其中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32464.05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人才公寓应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36个月内竣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土地成交后,高新区工商注册的竞得人须按《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为非高新区工商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按《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且于网上成交之日起60日内在高新区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须为全资子公司),新公司成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变更协议》,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1月22日 至 2018年02月09日 到 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1月29日 至 2018年02月09日 到 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0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2月09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2月11日10时00分 在 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注:1.上述七宗地块搭配出让,竞得人须同时报价同时竞得。 2. G-2017-073号、G-2017-074号、G-2017-075号、G-2017-076号、G-2017-077号、G-2017-078号地块以楼面地价成交,G-2017-072号地块以土地单价成交。 3.拍卖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出让地块周边配套情况以现状为准。土地单价是指单位面积的土地价格,土地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土地单价与公告土地面积的乘积。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土地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 4.依据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关于确定红岛经济区广博路以南、乐融路两侧HD0605-012、HD0605-016、HD0605-023、HD0605-026四宗地块土地供应附加条件的复函》(青高新建〔2018〕3号),G-2017-074号地块应按照规划住宅建筑面积40%的比例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37669.808平方米,G-2017-075号地块应按照规划住宅建筑面积40%的比例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30234.512平方米,G-2017-077号地块应按照规划住宅建筑面积40%的比例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52553.52平方米,G-2017-078号地块应按照规划住宅建筑面积40%的比例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32464.05平方米,配建的产权型人才公寓应按幢集中建设或在一幢楼内纵向集中分布。上述项目若分期开发建设,其配建的产权型人才公寓应先期开工建设。G-2017-074号、G-2017-075号、G-2017-077号、G-2017-078号地块产权型人才公寓的销售合同均价分别为7980、7980、7960、7960元/平方米,实际销售价格按照楼层、朝向、质量和位置等因素,在上下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单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但总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销售合同均价。项目建设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自筹。产权型人才公寓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5-180平方米内。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青岛高新区创业中心B区304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32-6696695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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