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谷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谷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8)001号 | 宗地总面积: | 4710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谷城县城关镇粉水街社区(南河三桥头以西)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3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3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13718BA0002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利用。 | 起始价: | 56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竞买条件的不得参加竞买;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存在失信记录的,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日前消除失信记录后可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在提交竞买申请的同时,须提交承诺书,承诺在参与竞买活动期间,“信用中国”网不会产生失信记录;参加该宗地块竞买时,竞买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家金融部门出具(同一帐号)的人民币不得少于4000万元的资金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1月17日 至 2018年02月07日 到 谷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谷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湖北世纪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1月17日 至 2018年02月07日 到 谷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谷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湖北世纪拍卖有限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07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2月08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2月10日09时00分 在 襄阳名人酒店多功能会议室(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11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须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总体布局、配套建设等规划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谷城县(2017049号)地块规划条件的函》(谷规函[2017]049号)执行。 2.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不包含契税、印花税和拍卖佣金等税费;出让地块内的围墙及垫方等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支付,由此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出让地块内的埋藏物、管涵、污水排放设施及架空线路等,由竞得人按规定与其权利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自行协商解决。 3.竞买人在申请土地竞买时,需到谷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五楼)领取缴款通知书后,缴纳了竞买保证金方为有效;先期报名已通过竞买资格审查的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日信用查询中存在失信记录的,书面告知因失信记录原因取消竞买资格,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后,保证金五个工作日不计利息退还。 4.本次拍卖会由我局委托湖北世纪拍卖有限公司举办。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土地时须交纳90万元履约保证金,竞得后按约定结算佣金。(履约保证金银行 账号:开户单位:湖北世纪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谷城支行营业部; 账号:42001647108053004098 电话:18162330797 5.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两年后未使用作为闲置土地无偿收回。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谷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谷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湖北正大拍卖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嘉鑫大厦B19 01室) 联 系 人:熊女士 蔡女士 郑先生 联系电话:0710-7243506 18162329787 开户单位:谷城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谷城支行 银行帐号:42060900012013000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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