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支付约定 |
支付期号 |
约定支付日期 |
约定支付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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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800 |
1、须在A地块配建一所占地面积41883.4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0300平方米的48班小学,建设要求达到保证教育部门安装桌椅、电脑和实验器具等基本的教学设备后即可开展正常教学活动的标准。配建学校的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及安装、二次装饰、学校智能化及相关设备安装、食堂工程、室外工程、运动场地及设施、校园附属工程及绿化环境建设等。具体按市规划部门、教育部门认可后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政府。学校必须和首期住宅同步开工建设,在学校主体(教学、行政楼)建设封顶后,住宅方可预售。
2、竞得者须在B地块内配建一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层数不宜超过2层的菜市场以及一所建筑面积不小于60㎡的公厕,建成验收后均无偿移交政府。
3、竞得者须在D地块内配建一所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的社区居委会用房作为居住地块(C地块、D地块)社区居委会,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政府。居住地块(C地块、D地块)内应配置的配套商业用房E1、E2地块内集中设置。
4、竞得者须在D地块内配建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5760㎡,建筑面积不小于3600㎡的12班幼儿园,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政府。
5、该地块内经一路、新兴路(须与利民路贯通),新兴西路、新兴东路、中央街、纬三路以及公共绿地均由竞得者配建,具体按市规划部门认可后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政府。
以上2、3、4、5项配建工程,必须和相邻地块商住项目同步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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