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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吉宁许勤楼阳生布小林隋振江孙文魁袁桐利贺天才王波听取北京督察局土地例行督察情况及意见
2017-10-13 | 来源: 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 分享到  

  9月27~30日,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分党组书记、局长孙家海,专员牛珏,副专员江国栋、戴永吉、梁桂明和巡视员于孔让一行,先后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向五省(区、市)人民政府通报今年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情况及督察意见,并就三项督察等工作进行沟通对接。北京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吉宁,北京市副市长隋振江,天津市副市长孙文魁,河北省委副书记、省长许勤,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桐利,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楼阳生,山西省副省长贺天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布小林,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王波听取通报。

  北京督察局各分管负责同志首先分别通报了今年例行督察在五省(区、市)发现的主要问题、重点问题及重点地区。孙家海对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和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他强调,省级政府要切实落实土地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五省(区、市)政府要将整改工作纳入省级政府议事日程,责成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及时落实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和责任要求等,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严格分类整改。五省(区、市)政府对督察发现问题要认真梳理、分类分析,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每类问题列明具体整改要求、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要求市县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特别是对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触碰法律红线的重大典型问题,要责成有关地方和相关部门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折不扣地严肃查处到位;对涉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方面线索,要移送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司法等机关处理。三要强化政府督查考核。五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建立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督导机制,将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和绩效考核范围,对工作进展缓慢地区及时开展约谈,对不作为地区及时进行问责,高位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建议五省(区、市)要以政府名义组织召开例行督察情况通报电视电话或现场会议,会同北京督察局对重点违法地区和整改工作不力地区进行约谈,支持北京督察局对督察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情况特别是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核查工作。孙家海一行还就不动产统一登记资料移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划定、省级国土规划编制三项督察工作安排作了对接沟通。

  五省(区、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对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给予高度评价,并认为北京督察局忠诚履职,做了大量具体、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例行督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全面深入,不仅为地方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找出了问题,还指明了原因、开出了药方,是对五省(区、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持。五省(区、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一致表示:一是督察发现问题全面准确,省(区、市)政府将坚决落实省级政府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督察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分类研究,把整改任务纳入政府政务督查等,严肃组织整改,确保按时按要求组织各地市完成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任务;二要采取措施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强化法治意识、问题导向,积极支持配合严格开展土地督察工作,促进各地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利用和管理土地资源;三要以例行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珍惜和用好督察成果,借力发力,深入研究全省土地管理工作,切实加强严格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工作,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

  五省(区、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国土资源厅(局)主要负责同志、部分省份涉地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通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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