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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滇苏出台土地等政策助推供给侧改革
2016-05-27 | 作者: 洪曙光 张松岩 王旭雁 郭岸英 |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分享到

  近日,安徽、云南、江苏三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陆续出台有关文件,提出从加强用地管理、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5月16日,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盘活企业存量土地,强化房地产用地管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土地改造转性。在去库存方面,分类确定土地供应规模,用3年左右时间去化商品房库存2500万平方米。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农民的户口变动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脱钩。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工业、商业地产改造为众创空间等,将库存商品房改造为旅游地产等。在降成本方面,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龙头企业,形成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规模经营模式。加大对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作业配套设施等建设支持力度,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5月11日,云南省政府印发《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的实施意见》,要求逐步消化商品房存量,有效控制增量。在去库存工作中,对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落户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保留不变。鼓励各地探索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的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在规划条件许可的前提下,经申请审核,允许库存房地产项目调整房屋用途、套型结构。允许商业地产的大土地证换发小土地证。对非企业原因闲置的房地产用地,可适当调整开工和竣工时间。立足市场需求,合理调控商品房用地供应,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引导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

  近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就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重点内容及分工。江苏厅从“综合施策化解过剩产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多措并举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稳妥有序推进去杠杆,增强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切实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快补齐发展短板,着力扩大有效供给”五方面,提出了21项任务,要求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将有关要求落实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调控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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