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旧版回顾| 电子邮件| 维护邮箱   中国政府网
热词:
 
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油气探矿权采矿权申请书格式的公告
2014年 第 8 号
2014-05-26 | 来源: 地质勘查司 分享到

  为理顺行政职能,避免对市场的不当干预,2013年5月15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取消了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对外合作合同审批,2014年1月28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取消了中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前置性审查,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对外合作有关事宜由矿业权人依法自主决定,与外方合作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合同予以明确。据此,我部油气探矿权、采矿权申请书格式不再划分对外合作与自营,统一为一种格式(附件),勘查许可证相应只记载探矿权人有关信息。请各油气矿业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按照新的申请书格式提交矿业权申请材料,原对外合作项目勘查许可证在到期延续时对记载事项予以调整。

  特此公告。

国土资源部

2014年5月19日

【字号: 】【打印】【关闭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发言最多为2000字符
  
 
  相关文档  
· 临沭县:矿山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得生产
· 临沭局“三个到位”强化矿山安全生产管理
· 云冈矿防治水管理有了新“三宝”
· 中海中远18亿元组建中国矿运公司
· 安徽庐枞盆地北部发现新矿化类型
· 新安矿获评“全国煤矿支护先进单位”
· 桃山铀矿田迎来“复活”机遇